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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最美新乡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06-24 18:53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构想,学习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深刻阐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通过评选推荐身边的典型,宣传身边的典型,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共圆“中国梦”,新乡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美新乡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突出基层,定位平凡。2013年“最美新乡人”评选活动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百姓的原则,寻找身边好人,关注身边好事,传递身边真爱。活动采取单位推荐、媒体推荐与社会征集的形式,通过宣传“最美新乡人”的真情故事,引领社会思潮,培育文明风尚,倡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促进公民道德素质提升。在全市上下大力营造学习典型、崇尚典型、争当典型、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着力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进一步弘扬新乡市“厚善、崇文、敬业、图强”的城市精神,凝心聚力,助推发展,为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参评条件

2013年“最美新乡人”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讲社会公德,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增添正能量;

3.讲职业道德,在职业操守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4.讲家庭美德,引领群众积极构建和谐幸福家庭;

5.讲个人品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群众公认的新人新事。

三、评选程序

1.初评阶段。(7月31日-8月9日)活动办公室组织评委,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提交活动组委会审定,最终确定50名正式候选人。

2.公示阶段。(8月10日-8月20日)活动办公室将正式候选人及其先进事迹通过报纸和专题网页两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根据回收选票情况和网络点击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3.评审阶段。(8月21日-8月31日)候选人的最终名次由评委和社会公众投票来共同决定,其中评委投票占50%,社会公众投票占50%。组委会综合计票结果与评委意见,最终确定10-20名为“最美新乡人”。

4.颁奖文艺晚会。(9月20日)举行“最美新乡人”颁奖文艺晚会,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发奖杯和证书。同时演出以诗歌朗诵、快板、小品、歌曲等形式的体现反应“最美新乡人”事迹的文艺节目。

四、活动要求及报送方式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最美新乡人”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美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新乡市着力打造的一大文化品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坚持标准,面向基层。推荐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师生员工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最美人物,使评选出来的典型能够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使推荐评选成为师生员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报送方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评选,推荐符合参评条件的师生员工下载并填写评选活动推荐表。推荐表纸质材料于7月3日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807室),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所有推荐材料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向活动办公室统一报送。

 

                                        文明办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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