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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强国有我·青春有为”爱党爱国爱校歌咏比赛的通知

2023-09-12 18:57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凝聚广大青年的爱党爱国爱校热情,将革命精神厚植于心,传递红色音乐文化正能量。我校将在大学生中举办“强国有我·青春有为”爱党爱国爱校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国有我·青春有为”

二、活动对象

我校2023级在校大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活动地点

西区操场大舞台

五、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承办单位:音乐与舞蹈学院

六、参赛曲目

歌咏比赛曲目包括两首:一首为必选曲目校歌《托起明天的太阳》;另一首可从推荐曲目中选取(见附件),也可围绕主题,自行选取基调昂扬向上,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祖国、歌颂美好新时代的其它优秀歌曲。

七、活动安排

各学院分别组建一支80—100人的参赛队伍,于10月13日前将参赛歌曲、伴奏音乐报音乐与舞蹈学院,并抽签确定比赛顺序。比赛前要组织集中彩排,彩排时间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13个。

九、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活动对于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增强青年学生的爱党爱国爱校情怀,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认真筹备,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到位。

2.科学安排,丰富形式。各单位要把歌咏比赛和文化学习结合起来,做到既不影响正常学习、工作,又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形式多样。

3.加强指导,主动对接。此次比赛音乐与舞蹈学院负责安排专业指导,各学院主动沟通,积极配合。音乐与舞蹈学院联系老师:孙磊13525010007、杨晨玉18336062186。

十、本通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合唱比赛推荐曲目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23年9月12日

(初审/牛艳芳 复审/贾普君 终审/翟居怀)

附件:

1.《歌唱祖国》

2.《唱支山歌给党听》

3.《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4.《团结就是力量》

5.《我的祖国》

6.《我和我的祖国》

7.《春天的故事》

8.《走进新时代》

9.《祖国颂》

10.《不忘初心》

11.《爱我中华》

12.《我爱你中国》

13.《英雄赞歌》

14.《旗帜颂》

15.《保卫黄河》

16.《四渡赤水出奇兵》

17.《红旗飘飘》

18.《共筑中国梦》

19.《长江之歌》

   20.《祖国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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