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按照“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工作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求,现将清理校内废品囤放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3月9日——3月14日为自行清理阶段。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转发给单位所属师生及职工家属,如有校内囤放的废品需在本时段内清理完毕。
2.3月15日,学校文明办、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将对校内废品囤放点进行集中清理。
3.此轮清理结束后,学校将对校内废品囤放开展常态化治理,发现上述情况不再另行告知,直接清运。
校文明办 保卫处 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3月7日
(初审/时文鹏 复审/任贯中 终审/翟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