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上午,招生办公室党支部在科研楼B段1101会议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集体学习研讨会,副校长胡铁柱参加本次学习。会议由招生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持。
会上,招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分别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的处分”内容。围绕学习内容,支部5名同志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研讨发言。随后,大家集中观看了廉政教育警示片。
胡铁柱指出,学习《条例》意义重大,一是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上下工夫见成效,在联系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见真章,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二是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到遵纪守纪,加强自我监督,不断检视问题,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守党纪底线。三是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对照检查学,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将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到招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将其作为招生工作的理论依据和行为准则,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让党纪学习教育的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发展工作的有效举措。
(图片/樊一帆 初审/陈晓华 复审/王渊 终审/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