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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评选管理规定(试行)
2012-05-10 09:56     (点击: )
连续两届被评为文明单位的,届满后可申报文明单位标兵。具体评选办法和程序为:先由本单位认真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提交到学校文明办。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评组,严格对照评选内容和《河南科技学院文明单位考评细则》对其进行考评。考评结束后,考评组做出客观评价,最后给出得分,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评成绩在95分以上者,可由考评组推荐为文明单位标兵候选对象,经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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