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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3-03-13 15:20     (点击: )

2012年,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突出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和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进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校党委、校行政研究决定,对在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胡铁柱等90名教师(教工)为文明教师(教工),许力文等925名学生为文明学生(名单附后)。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校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各自的岗位上再创新业绩!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抓好载体建设,加大创建力度,努力把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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