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思政【2015】177号),对在教育系统“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国贸133班、新科学院城市规划系城市规划121班分别获得“河南省2015年度文明班级”荣誉称号;党校副校长赵长春、信息工程学院基础教研室教师王玉芬、新科学院城市规划系化学教研室教师王秀鸽分别获得“河南省2015年度文明教师”荣誉称号;生命科技学院农学122班石绵绵、文法学院汉教132班张永乐、数学科学学院数学122班郝晶杰、资源与环境学院植保121班陈贺、新科学院电气工程系电器工程及其自动化128班刘鸿楷分别获得“河南省2015年度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