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推动审校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净化舆论环境,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河南省广播电视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校情;
(三)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一)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二)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三)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各级校园媒体“三审三校”具体流程和要求
(一)校报
“三审”:责任编辑一审,编辑部主任二审,主编三审。
“三校”:采编记者一校,责任编辑二校,编辑部主任三校。
(二)校园网
1.校级层面网站
(1)党委宣传部负责的信息
“三审”:信息管理员一审,单位副职二审,单位正职三审。
“三校”:信息管理员一校,单位副职二校,信息管理员三校。
具体要求:重大事项或特殊信息,需请示学校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审定。
(2)二级单位推送的信息
“三审”:信息管理员一审,单位副职二审,单位正职三审。
“三校”:信息管理员一校,单位副职二校,信息管理员三校。
具体要求:各二级单位推送的信息如存在明显语句不通、逻辑不清、言辞不准等问题,党委宣传部将把信息退回原单位进行修改,达到要求后予以审校发布。
2.各二级单位网站
“三审”:信息管理员一审,单位副职二审,单位正职三审。
“三校”:信息管理员一校,单位副职二校,信息管理员三校。
具体要求:审校信息时要保证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没有错字别字;信息主题、观点明确,意思表达完整;注重政治性,传播正能量,信息内容符合国家政策、校情。
(三)校园广播、新媒体平台、电子屏、条幅、宣传橱窗等媒体平台
1.校级层面校园广播、新媒体平台、电子屏、条幅、宣传橱窗等媒体
“三审”:信息管理员一审,单位副职二审,单位正职三审。
“三校”:信息管理员一校,单位副职二校,信息管理员三校。
具体要求:重大事项或特殊信息,需请示学校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审定。
2.二级单位新媒体平台、宣传橱窗、电子屏等媒体
“三审”:信息管理员一审,单位副职二审,单位正职三审。
“三校”:信息管理员一审,单位副职二校,信息管理员三校。
具体要求:高度重视新媒体信息传播的特点,坚定扛好政治责任。发布信息涉及学校层面的大事、要事时,须报请主管校领导或主要校领导审定同意。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编发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所办的网站和新媒体领域;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坚持统一严格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编发管理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所办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其编发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三)坚持从严审核内容。加强对所办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平台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须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做出“出现版权问题时请及时联系更改或删除”承诺。
(四)坚持严管网络活动。各单位设立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需按规定向党委宣传部报备,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将所属媒体平台对外出租或转让、信息采编业务对外承包。各单位教职工以职务身份开设媒体平台等,或在其他媒体上发布职务行为信息的,须事先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五)坚持严肃问责追责。各单位要切实提高信息的新闻性、真实性、艺术性,努力打造精品;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问责追责机制,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