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院党字〔2012〕76号
为更好地宣传我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效,不断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影响力和软实力,为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根据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进一步提高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认识。新闻宣传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校各项事业不断发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舆论对我校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提高,认真做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及时有效地引导社会各界形成有利于我校办学和育人的社会舆论氛围,对于促进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提高宣传效果。
2.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成立学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规划,就学校的重大举措、重点工作、先进典型、大型活动的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审批新闻奖励数额。各基层单位、部门要确定相应的负责人专门负责落实新闻宣传工作,根据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进一步提高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师生”的要求,一方面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内部报、刊、橱窗、广播、网络等载体积极扩大新闻宣传工作的覆盖面,丰富新闻宣传的内容;另一方面要依托学校的人才优势、智力优势不断改进学校新闻宣传的手段,创新新闻宣传的形式,不断提高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充分整合各方面力量,推进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与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指导;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积极争取媒体对学校工作和情况的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加强校内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互通信息,建立与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联动机制。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
5.明确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学校新闻宣传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制度、决策措施和重要工作;学校制定实施的重要规章制度;学校改革发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效、成果等;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成效及成果;学校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学校举行重要活动或会议的有关情况;学校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学校内突发的公共事件、灾害及处置情况;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需要宣传报道的其他事项。
6.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和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重要职责,做到将新闻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规划、部署,一起抓好落实,以新闻宣传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
7.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对外新闻宣传工作主要是在相关电视台、网站、广播、报纸、杂志、刊物上发布学校新闻信息和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和专访。在做好对外宣传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好其他新闻宣传形式,如:新闻发布会、背景介绍会、记者招待会、情况通报会,散发新闻稿件,以学校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学校新闻公报、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的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询问,通过宣传栏、黑板报、阅报栏、网络等宣传媒体宣传介绍学校相关信息等,全面、准确、客观、及时、高效地做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
8.切实加强网络新闻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好学校现有网络和各部门专门网站、网页在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校内现有网页、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内容,大力宣传学校的工作主旋律,不断提高学校现有网页、网站在师生中的点击率和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要及时跟踪、分析校内外相关网站对学校的宣传报道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担当网上评论员,通过上贴、跟贴、发表高水平评论文章、专家访谈等形式,加强网上正面舆论引导。要针对网上负面和不实报道,及时澄清并协调有关网站删除或改正,努力掌握网络相关新闻宣传的主动权。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9.进一步加强制度化建设,确保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综合性强,坚持程序、规范操作是做好学校新闻宣传的必然要求。要认真制定新闻宣传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教育新闻宣传。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推进教育新闻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10.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工作归口报批制度。党委宣传部是我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统一由党委宣传部协调安排。学校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党委宣传部的联系沟通,积极支持、配合党委宣传部,共同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11.严格执行学校新闻宣传活动管理制度。凡属学校重大新闻宣传活动,需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党委宣传部具体协调落实,校内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做好配合工作;校内各单位有重大工作、重要会议、重点活动需要宣传报道时,宣传内容和活动安排均须各单位领导审核,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党委宣传部协调落实。校内各单位在组织新闻宣传活动时,应在活动前3天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正式签报件及相关文字材料。
12.严格执行新闻稿件把关制度。对上级领导同志出席的会议、活动、发表的讲话及相关内容进行宣传报道时,应按程序报请上级机关批准,新闻稿应以上级领导机关审定的稿件为准;对校领导出席的活动进行报道时,新闻稿须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定;对校内各单位组织的会议活动进行报道时,新闻稿由各单位负责同志审定。
13.严格执行学校各单位与个人接受记者采访制度。对涉及学校工作的事宜,未经各单位领导和党委宣传部同意,学校教职员工不得私自代表学校、学院或部门接受记者采访;经同意安排的采访,要严格按照已出台的政策回答问题,对尚未出台的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
14.严格学校内部各单位和个人接待新闻单位的管理。校内各单位和个人要邀请或接待新闻单位,必须事前向党委宣传部书面报告。认真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接待新闻单位审批表》,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党委宣传部接到报告后,就是否同意接待进行协商并及时给予答复,同时提出接待要求和注意事项。接待单位和个人得到批准后,按照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接待新闻单位。
15.研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主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和党委宣传部负责人等组成,经校党委会议研究任命。新闻发言人应熟悉学校的工作,具备相当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新闻发言人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就学校的重要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和重大活动,以及校内突发性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正式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信息,阐明学校的立场和意见。新闻发言人在进行对外新闻发布时,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召开新闻通气会、约见或接受记者采访等方式进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特别重大的新闻信息,经校党委书记、校长审定同意,由主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以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实施发布;其他重要的新闻信息,经主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同意,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以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实施发布。
16.建立新闻宣传奖励制度。学校要加大对新闻宣传的经费投入和支持力度,设立对外宣传专项经费,制定并实施新闻宣传奖励办法,对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7。严格校内各单位自办刊物、网站的管理。校内各单位(含群众团体、学术团体等)自办刊物、网站,首先须向所在党总支提出申请,说明办刊物和网站的目的、意义,刊物、网站的主要内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量,写明主办单位,刊物、网站负责人姓名等。党总支审核同意后,由党总支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党委宣传部接到申请后,签署是否同意的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单位根据审批意见办刊物和建设网站,并具体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把好导向关,严防出现政治性错误,避免不正确的舆论导向。已办的刊物和网站,各单位必须将自办刊物和网站的相关资料送一份到党委宣传部备案。
18.高度重视和做好校内突发事件、事故信息的新闻报道工作。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要区分情况、分类处理、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各单位、各部门如果遇到各种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必须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告,党委宣传部接到报告后,就如何对外发布该消息进行研究并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向相关人员通报事件、事故情况及处理措施、处理程序以及信息发布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事件、事故发生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如果需要召开对校外的新闻发布会,则由学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共同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由事件、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或由校领导确定。
19.进一步加强学校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在党委宣传部设置新闻科,增加人员配置。各部门、各院系要安排一名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策划能力强、热爱新闻宣传工作的同志担任通讯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努力在全校形成一个高效、覆盖面宽的宣传工作网络体系。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新闻宣传知识的学习、研究和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附:1.河南科技学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南科技学院新闻宣传奖励办法(试行)
3.河南科技学院接待新闻单位审批表
附件1:
河南科技学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郭海波
成员:陈自录郭秋平余鹏姚刚何雅璞何二毛
张彦军赵良王三虎陈红卫周建设李新
叶孟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办公室主任:姚刚(兼)
附件2:
河南科技学院新闻宣传奖励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学校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推动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学校综合竞争力,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正面宣传报道我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宣传稿件(包括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主体宣传;不含广告、论文和科普作品),一经国家、省、市级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用,作者不分校内外,一律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1.撰稿人在市级新闻媒体(如新乡日报、平原晚报、新乡电台、新乡电视台、新乡教育电视台等)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30元。
2.撰稿人在省级专业新闻媒体(如教育时报、东方今报、河南科技报、河南教育高校版、大河报、大河网等)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80元。
3.撰稿人在省级新闻媒体(如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等)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200元。
4.撰稿人在国家级网络类和电台类综合新闻媒体(如新华
网、中国新闻网、人民网、光明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300元。
5.撰稿人在国家级专业新闻媒体(如中国教育报、中国教
育电视台、经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师报、科学时报等)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6.撰稿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
7.撰稿人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宣传我校的头版头条新闻、头版新闻和超千字新闻,每篇稿件相应按10、5、3倍奖励。撰稿人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发表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每篇稿件相应按10倍奖励;专题新闻每篇稿件相应按5倍奖励。撰稿人在国家级专业报刊类和省市级报刊类媒体发表宣传我校的头版头条新闻、头版新闻和超千字新闻,每篇稿件相应按5、3、2倍奖励。
8.宣传我校的新闻稿件荣获国家新闻一、二、三等奖,每篇相应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荣获河南省新闻一、二、三等奖,每篇相应奖励500元、300元、200元;荣获河南省高校新闻一、二、三等奖,每篇相应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三、奖励办法
1.新闻稿件发表后,请携带作品原件或采稿证明,及时到学校党委宣传部办理奖励手续。
2.同一新闻稿件被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或转载,按最高
级别奖励。
3.凡经学校批准出资登载的宣传稿件不予奖励。
4.宣传部专职外宣人员按相应奖励的30%计算。
5.奖励工作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奖金发放由校党委宣传部
提出意见和有关证明,报学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批
准后实施。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